我所被选定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徐建明律师被聘为兼职教授

  • 发表时间: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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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我所举行实习基地授牌仪式,同时我所主任徐建明律师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俞建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学志、西湖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江平、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郑金都、市律师协会会长胡祥甫、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戴梦华、《法治研究》杂志社社长、执行主编董服民等出席仪式并做了发言。

     授牌仪式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学志向我所授"教学实践基地"牌匾,并为我所主任徐建明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

我所正式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实习、实践教学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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