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   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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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树立和宣传西湖区律师队伍先进典型和整体形象,增强我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公信力和影响力,提升西湖律师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决定开展“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征求意见稿下发,望各所向律师征求意见,最广泛的宣传、发动、参与本次活动。

 关于本次活动的相关建议、意见,请于5月20日前电子版报送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


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

二0一四年五月五日


 附:《关于开展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评选活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

评选活动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区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为树立和宣传全区律师队伍先进典型和整体形象,增强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公信力和影响力,提升西湖区广大律师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西湖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决定开展“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活动意见如下:

一、评选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律师队伍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为幸福美丽的首善之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推荐和社会评选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

 西湖区区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四、评选条件

 (一)最具影响力律师事务所评选条件

 1、坚定不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广大律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始终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认真组织律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2、律师事务所设立满两年(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下同);律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近两年内未受行业内处分和行政处罚;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齐全,内部管理规范;与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符合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综合运用良好,能够达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

 4、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整体业务拓展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够积极担任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工作,成功办理过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业务发展稳定,近两年人均业务量或业务创收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5、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严格履行《法律援助首问告知制度》;组织律师参加涉法信访接待,积极开展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最美西湖律师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律师执业形象,珍视律师行业声誉,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2、执业满五年且在杭州市连续执业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未受行业内处分和行政处罚;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在业内外有良好的执业评价;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和专业知识培训;业务发展稳定,近两年个人业务量或业务创收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4、热心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五、评选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西湖区司法局和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主办,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和高效,西湖区司法局和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成立杭州市西湖区“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评选活动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周志明

 副主任委员:张建忠、王银昌、肖金土

 委      员:徐至淮、沈茂忠、蒋海萍、沈晓琴

 评选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六、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宣传发动、推荐、确定候选对象、社会评选、确定表彰对象、表彰宣传”等程序进行(具体见评选活动方案)。

 (一)宣传发动(8月1日-8月30日)。区司法局、西湖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评选活动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做好动员。

 (二)推荐(9月1日-9月30日)。区司法局、西湖联络处可以推荐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参评,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推荐本所律师参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也可以自荐参评。自荐参评的,律师个人应当征求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各律师事务所对评选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保证评选材料真实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表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于9月20日前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沈茂忠邮箱(459161976 @qq.com),纸质的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申报表中的事迹材料,律所1000字左右,律师500字左右。律师照片须2寸彩色电子版。

 (三)确定候选对象(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候选对象分三个步骤进行:

 1、初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标准和要求或材料不齐全又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的,取消参评资格。

 2、研究候选对象。评选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申报材料和事迹表现进行审查,综合考量工作实绩、业内外影响力等情况,研究确定候选对象。

 3、核查公示。评选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对候选对象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核查属实的候选对象,其名单和事迹简介将通过“西湖区律师服务网”等外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为最终候选对象。

 (四)社会评选(11月1日-11月30日)。评选委员会对确定的候选对象开展社会评选。社会评选分三步进行:

 1、行业内投票。召开区属律师所主任会议,在行业内进行评选。

 2、定向投票。向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书面评选选票,开展定向评选。

 3、网络投票。在西湖律师服务网专门设立一个评选活动网页,将候选入围名单公布在网络上,让网民进行投票。

 (五)确定表彰对象(12月10日)。候选对象的总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行业内投票结果占40%,定向投票结果占30%,网络投票结果占30%。并按总得分高低进行名次排序。排序结果经评选委员会确定,原则上总得分前列的确定为“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表彰对象。

 (六)表彰宣传(12月中旬)。区司法局、西湖联络处审查批准西湖区“最美西湖律师、最具影响力律所”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将适时邀请区领导,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律师、律师事务所予以表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制作宣传册,宣传受表彰对象,充分展示我区律师工作成就和新时期律师风貌。

七、表彰名额

 最具影响力律师事务所5个,最美西湖律师10名。

八、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及时部署,积极组织推荐或自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对全体律师的深入宣传,动员广大律师关注评选、积极参与评选,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或全体律师会议研究推荐参评对象,并征求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拉票等情形,查证属实的,评选委员会将及时取消其评选资格。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评先评优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徐至淮、沈茂忠    

 电  话:87992770


西湖区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西湖联络处

二0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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